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一)招聘岗位:专职网格管理员
岗位主要工作职责:承担基础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不稳定因素发现、突发事件上报、特殊人群走访服务、矛盾纠纷排查、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民生服务等八大类职责。
(二)招聘人员身份及名额:公益性岗位22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常住天全县城厢镇居民,非在职人员且符合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条件。
(二)基本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我市城镇户籍人员、在常住地居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城镇常住人员、土地被依法征用剩余面积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农村劳动者中,办理了失业登记处于无业状态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下列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家庭中所有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
(3)低保、低收入家庭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城乡低收入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的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申请认定时已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并服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人员,且无以下情形的:一是登记失业后无正当理由3次以上拒绝公共就业服务的,或连续6个月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二是家庭中劳动年龄人员(在校学生除外)人均收入高于上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三是家庭拥有商业铺面或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四是家庭拥有价值(初次购买时)8万元以上机动车辆的;五是创业担保贷款逾期未还款的;六是办理过工商营业执照未注销或注销不满一年的。可向常住地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交申请,经由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审核通过后,最终由天全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终审并认定。
2.其他招聘条件
(1)符合岗位要求,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分配。
(3)年龄要求:女性年龄在47周岁以下(1975年5月31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57周岁以下(1965年5月31日后出生)。
(4)热爱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
(5)具有一定的政策知识和文字基础,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和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会计算机基本操作;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天全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会同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在招聘各环节中,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招聘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中共天全县委政法委(1002室)
3.学历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各一份(并需持以上材料原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并留下本人有效联系方式;有获奖的需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并需持原件)。
4.资格复审:报名人员到所在社区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手续办理完结后,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统一出具相关说明。
(二)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笔试成绩过关的,进入面试环节,按笔试60%+面试4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测试地点为:天全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文定街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六楼)
3.笔试通过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为:天全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文定街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六楼)
4.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时均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5.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获得乡镇及县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和长期在乡镇、村(社)担任志愿者,且效果较好的人员优先聘用。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聘用上岗
(一)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
(二)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招聘人员按照天全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合格的,由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安排工作岗位,并按照《劳动合同法》《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和《天全县专职网格管理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聘用管理。
(三)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绩效工资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
六、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招考工作纪律,加强考风考纪的督察,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中共天全县委政法委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