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执行法官,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货款!”近日,天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商品混凝土公司送来的一面锦旗,上面写着“高效执行楷模,为民不辞辛苦”。
天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锦旗
未按约定付款
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2月15日至2023年年底,该商品混凝土公司向某建筑公司提供建筑材料,但该建筑公司在结算后未按照约定全额付款。为此,该商品混凝土公司将该建筑公司诉至天全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该建筑公司仍然不及时履行法律义务。无奈之下,该商品混凝土公司向天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督促履行
被执行人支付全额货款
天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督促中心在收到该商品混凝土公司的申请执行材料后,执行督促中心干警立即向该建筑公司发送督促履行通知,与该建筑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与法律释明,并告知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最终,执行立案前,该建筑公司自动履行了全额货款。
今年以来,天全县人民法院为加强执源治理,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定义务,设立执行督促中心,将案件引入执前督促程序,促进纠纷解决由“强制执行”向“主动履行”转变。
目前,天全县人民法院共对387件案件开展督促履行,发送短信9643条,拨打电话1251次,上门督促案件25件,督促成功履行案件92件,督促到位金额829万元。
一面锦旗,诠释着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可和对执行工作由衷的感谢。下一步,天全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初心,进一步深化执源治理,用高效的工作效率,推进执源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